2015年9月14日 星期一

鰲谷濕地森林園區



鰲谷濕地森林園區是東石漁港附近的一個景點,地點相當的偏僻,遊客極少,真的很少...。若非有許多觀光造景的設施,看起來就像一個荒郊之地,這個主要功能是天然濕地的保育,讓一些野生鳥類有個棲息與過冬的地方,有點類似台南七股的黑面琵鷺保育區,或者是台南學甲濕地生態園區的模式,不是我們想像中的觀光地區那樣,遊客少也是正常的,只是這一趟(夏季)野鳥也沒看到幾隻。


鰲谷濕地森林園區地圖



從台61線快速道路(台61是高速公路,機車要騎台61線兩旁的馬路喔),切入鰲谷濕地森林園區的入口小徑,經過不算短的路程,兩旁是魚塭與防風林,以及小村落,這邊已經很靠近海邊了,一路上沒有其它人,一度還懷疑自己是不是跑錯了地方,但路牌就是這樣指引的呀,啊~實在太偏僻了,最後先到達一個村子,這裡有棟鰲谷濕地展示館,我瞧了一下沒人來,就跳過了,因為對面的棚子在燒垃圾,空氣中瀰漫著燒電線的臭味(可能有戴奧辛),趕緊直奔鰲谷濕地森林園區。

到達鰲谷濕地森林園區之後,停車場空空蕩蕩的,再去瞧了一下園區的地圖,才發現範圍很大,用走的要走很遠,但又沒有腳踏車可以騎,只能走一步是一步了。


鰲谷濕地森林園區的入口處

入口處有個雙翅造型的地標, 應該是象徵此處有很多野鳥吧

地圖上的現在位置, 往南走到人工濕地, 這一段是主要的參觀路線

這一段步道全長1625公尺...有點遠, 來回超過3公里了, 差點不想下去走

步道兩旁就都差不多是這樣的景色, 水裡還可看到蛇在游動

前方看到有人騎車, 不然一個人單獨在這地方走, 好可怕

這邊就是人工濕地的入口

木棧道就環繞著人工濕地

風景大概就是這樣

是有看到幾隻鳥, 但數量真的不很多, 鳥叫聲不絕於耳, 鳥可能都躲起來了

經過人工濕地之後, 大概就是這種路況

然後就告一段落了...直走會到海提去, 但...不想再走了, 太沒吸引力了


接著我從白千層大道, 要走回出口處
路旁有農婦在等卡車來載她們下班回家煮飯

路上還會經過台糖冰品販售中心
這邊的台糖冰品販售中心是這邊唯一賣食物的地方,也是我所看過最沒人氣的台糖冰品,賣的東西不多,也沒遊客,當下羨慕起這邊顧店的員工,好閒喔。

這地方實在太荒涼冷清了,秘境等級的景點。




南台灣的台61線景點
縣市地區 台61線旅遊景點
台南七股 七股潟湖
鹽博物館
台南學甲 學甲濕地生態園區
慈濟宮交趾陶
蜀葵花田秘境
台南北門 井仔腳鹽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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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布袋 好美里3D彩繪村
布袋漁港
嘉義東石 鰲谷濕地森林園區
東石漁人碼頭
嘉義六腳 蒜頭糖廠
嘉義太保 故宮南院

2 則留言:

  1. 好冷清的一段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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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B there in a few minutes late to the party is not an issue that the new one and I don't think you have the right direction to be in our society is not an issue that the new one and I don't


    理 由
    一、公訴意旨
    廖志忠以施作鐵門、鐵窗工程維生,因不滿林建名「請其就
    施作鐵門工程估價在先,事後卻另找他人估價」,於民國10
    1 年6 月20日19時30分許,駕駛車號0000-00號自小客車,
    搭載其胞弟即廖志賢、其友人即被告吳俊憲,前至嘉義縣○
    ○鄉○○村00鄰○○○00○00號告訴人林建名住宅外面。嗣
    廖志忠、廖志賢、吳俊憲在未經告訴人林建名及其妻林芷玲
    之同意下,即無故擅自侵入上開住宅。雙方在屋內發生口角
    爭執後,廖志忠、廖志賢、吳俊憲竟共同基於強制之犯意聯
    絡,由廖志忠出手扯住林建名頸部、廖志賢出手拉住林建名??????????????????????????????????????????????????
    感謝您的留言,若有最新回覆將立即告知。 於 2017/7/31 下午 04:06:19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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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known2017年8月24日 下午10:41
    🤗🤗🤗🤗😇😇🤔🤔😇😇🤗🤗🤗😇🤔🤔😇🤗😇🤔😇🤗🤗🤗😇😇😇🤗🤗😇😗😗😘😘😙😙敬愛的鄉親您好:

    有關臺端詢問所申請事項尚未回應一案,本所敬復如下:

    一.茲因臺端反映事項未敘明具體事項,致難以確認業務項目及辦理情形,建請請臺端敘明事由,俾憑回復。

    二.如尚有疑義,請致電本所(05-2562547),為您解說。

    感謝民熱忱參與!

    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阿里山鄉公所敬啟
    標題│ 請大家小心惡劣廠商2017/7/27 下午 09:25:20
    表日期: 2017-07-25 15:18:36

    企業簡介
    (萬利鐵工廠)萬利熔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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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利鐵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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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營造
    電  話:
    05-253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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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縣中埔鄉隆興村湖仔厝15鄰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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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10 嘉義縣中埔鄉  07.10 12:21更新 薪資面議
    今天投履歷,明天回覆你 鐵工半技工(電洽0919640040廖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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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10 嘉義縣中埔鄉  07.10 12:21更新 薪資面議
    今天投履歷,明天回覆你 鐵工學徒(電洽0919640040廖先生)
    (萬利鐵工廠)萬利熔接所
    2017.07.10 嘉義縣中埔鄉  07.10 12:21更新 薪資面議
    ✽已至最後一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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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心萬利鐵工廠 @@@廖姓男子(前科累累!)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共1筆 / 現在第1筆 友善列印|

    歷審裁判 相關法條 最高法院裁判
    【裁判字號】 102,上易,468
    【裁判日期】 1021105
    【裁判案由】 強制罪等
    【裁判全文】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判決    102年度上易字第468號
    上 訴 人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吳俊憲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犯強制罪案件,不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2 年
    度簡上字第91號中華民國102 年7 月10日第一審判決(聲請簡易
    判決處刑書案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101 年度偵字第5776
    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理 由
    一、公訴意旨
    廖志忠以施作鐵門、鐵窗工程維生,因不滿林建名「請其就
    施作鐵門工程估價在先,事後卻另找他人估價」,於民國10
    1 年6 月20日19時30分許,駕駛車號0000-00號自小客車,
    搭載其胞弟即廖志賢、其友人即被告吳俊憲,前至嘉義縣○
    ○鄉○○村00鄰○○○00○00號告訴人林建名住宅外面。嗣
    廖志忠、廖志賢、吳俊憲在未經告訴人林建名及其妻林芷玲
    之同意下,即無故擅自侵入上開住宅。雙方在屋內發生口角
    爭執後,廖志忠、廖志賢、吳俊憲竟共同基於強制之犯意聯
    絡,由廖志忠出手扯住林建名頸部、廖志賢出手拉住林建名??????????????????????????????????????????????????
    感謝您的留言,若有最新回覆將立即告知。 於 2017/7/31 下午 04:06:19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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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2019年2月14日 上午2:27

    🐷🐷🐷中埔鄉……胡仔霄¥餘帳¥……過的~小老婆🐷🐷🐖 訪客88 2019/02/12 01:07
    鈺進水電工程行的簡介
    鈺進水電工程行位於嘉義縣中埔鄉,分類屬於嘉義水電工程,鈺進水電工程行的地址:嘉義縣中埔鄉隆興村十字路130號1樓,負責人:魏春蘭,電話,資本額:2,200,000,統編:09074832




    鈺進水電工程行的地圖
    🤗🤗😎😎🙂🤗😇😘😗😇🤗🤗😇😇🤗😇🤗🤗🤗🤗😇😇🤔🤔🤔😇😇😇😇😇
    裁判字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05 年度 司促 字第 3724 號民事其他 [被引用 1 次]
    裁判日期: 105.05.04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裁判全文: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5年度司促字第3724號
    債 權 人 怡富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嘉明
    債 務 人 魏國輝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壹拾萬零伍佰元,及自民國一
      百零五年二月十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二十計算
      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整,否則應於本
      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陳述略以如附件事實欄所載。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附註:
    一、債權人、債務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勿
      庸另行聲請。
    三、支付命令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債務人,債務人對於債權
      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債權人、債務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
      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
      裁定更正錯誤。
    四、依據民事訴訟法第519條規定: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
      於異議範圍內失其效力,以債權人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
      訴或聲請調解。
      前項情形,督促程序費用,應作為訴訟費用或調解程序費用
      之一部。
    相關法條:
    民事訴訟法
    第519條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於異議範圍內
    失其效力,以債權人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
    前項情形,督促程序費用,應作為訴訟費用或調解程序費用之🐦🐦🐦🐦🐦🐲🐍🐲🐥🐤🐣🐤🐤
    Feb 14 2019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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