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8日 星期日

屏東瑪家鄉笠頂山

由屏東內埔鄉的沿山公路, 經過笠頂山的4處登山口 (點圖可以放大看)

屏東的笠頂山位於瑪家鄉內,簡單的說就是在涼山瀑布的隔壁啦,最高處的三角點標示高度為659公尺高,並不算是一座很高的山,編號076是台灣小百岳的成員之一,也正因為不是很高,很容易征服的小山,所以吸引了我前去朝聖,正所謂柿子要挑軟的吃,登山要選矮的爬。

笠頂山共有4處登山口,我這次是從3號登山口登山,在到達涼山瀑布(瑪家遊客中心)之後,這條路是內埔鄉的「沿山公路」,再往南邊直行,約4.3公里之後,會來到『佳義國小』,這邊是一個原民部落,從佳義國小旁邊的小路進去,就可以看到笠頂山的登山入口了。


如果你是搭公車到涼山瀑布的話 (搭公車的方法請參考我這篇涼山瀑布的遊記),從涼山瀑布走4.3公里過去笠頂山,大概要40~50分鐘,等你走到那邊,體力大概也用得差不多了,可能就爬不上去了,加上此山的風景並沒有特別出眾,若沒有交通工具前往,倒不如放棄前往笠頂山吧,涼山瀑布的景色會比較宜人。


[  笠頂山登山口地圖  ]

佳義國小的四週很容易找到停車的地方, 也可以花點錢, 將你的愛車停在民間的停車場裡

佳義國小旁的小巷直走到底後, 就是登山入口了

停好車子後, 輕裝從簡, 不要帶太多雜物, 由此開始登山

前面的這50公尺是很好的路面, 也只有這段是水泥路而已

水泥路的盡頭處是卡啦OK的小吃店

接下來的路就是泥土路, 與石子路, 還有一段是河床

路邊一棵腐木上長滿的草菇, 應該是有毒的吧, 若能吃哪還輪得到我來採, 早就被拔走了

愈往上走, 路面愈是巔頗, 但也不會說很難走啦

這一段路看來是已改道的舊河床, 旁邊的小溪流叫"牛角灣溪", 此處是水源地

接著有2處剎路, 往左是直接上三角點(攻頂之路), 右邊紅色箭頭是比較平緩的路線(也是我走的路線)

右轉走進來之後有個"牛角灣溪"的小橋

牛角灣溪的水就從山裡面一點一滴慢慢的匯集而來(大熱天時候,這邊好清涼, 差點就不想往上走了)

再往上走, 此路線疑是以前的芒果園, 遍地都是掉落的土芒果

掉在地上的芒果也沒人想揀了

往上走, 路況愈是糟, 沒有平坦的, 有登山的感覺  (+_+)

路中又有一處卡啦OK的寮子, 其實山下就能聽到有人嘶喊的歌聲了(唱的都是老歌啦)

接著又有一處岔路, 其實是相通的, 我們以左去右回的方式來走

往上的路面一直是不太好走的, 這條是要到酋長客棧去的路

沒幾步路就到酋長客棧了(又是一個泡茶, 唱卡啦OK的地方)

一個阿伯坐在酋長客棧外的樹林下, 悠閒的吃著水果, 他還拿了幾顆玉荷包荔枝給我嚐鮮

酋長客棧雖然簡陋些, 但風吹過來很涼爽, 一坐下就會不想起來

旁邊是一片漂亮的樹林

阿伯跟我說, 他所在之處就是笠頂山風景最美的視角了, 笠頂山上的三角點景色也沒這邊美

我站在這個號稱笠頂山視野最美的觀景台上望去, 當下決定不攻三角點了, 直接打道回府

穿過酋長客棧旁的樹林, 有一條下山的路

下坡之後, 向後迴轉, 就能回到剛才的岔路上, 左去右回

下山前, 瞄了一眼, 從山上往山下看的景色, 還不錯
這邊的景色沒有涼山瀑布那邊好, 只能當作是運動爬山的地方。



1 則留言:

  1. K I'll let you have the right direction to be in our society is not an issue that the new one and I don't think you have the right direction to be in our society is not an issue that


    理 由
    一、公訴意旨
    廖志忠以施作鐵門、鐵窗工程維生,因不滿林建名「請其就
    施作鐵門工程估價在先,事後卻另找他人估價」,於民國10
    1 年6 月20日19時30分許,駕駛車號0000-00號自小客車,
    搭載其胞弟即廖志賢、其友人即被告吳俊憲,前至嘉義縣○
    ○鄉○○村00鄰○○○00○00號告訴人林建名住宅外面。嗣
    廖志忠、廖志賢、吳俊憲在未經告訴人林建名及其妻林芷玲
    之同意下,即無故擅自侵入上開住宅。雙方在屋內發生口角
    爭執後,廖志忠、廖志賢、吳俊憲竟共同基於強制之犯意聯
    絡,由廖志忠出手扯住林建名頸部、廖志賢出手拉住林建名??????????????????????????????????????????????????
    感謝您的留言,若有最新回覆將立即告知。 於 2017/7/31 下午 04:06:19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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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known2017年8月24日 下午10:41
    🤗🤗🤗🤗😇😇🤔🤔😇😇🤗🤗🤗😇🤔🤔😇🤗😇🤔😇🤗🤗🤗😇😇😇🤗🤗😇😗😗😘😘😙😙敬愛的鄉親您好:

    有關臺端詢問所申請事項尚未回應一案,本所敬復如下:

    一.茲因臺端反映事項未敘明具體事項,致難以確認業務項目及辦理情形,建請請臺端敘明事由,俾憑回復。

    二.如尚有疑義,請致電本所(05-2562547),為您解說。

    感謝民熱忱參與!

    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阿里山鄉公所敬啟
    標題│ 請大家小心惡劣廠商2017/7/27 下午 09:25:20
    表日期: 2017-07-25 15:18:36

    企業簡介
    (萬利鐵工廠)萬利熔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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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利鐵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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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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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253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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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縣中埔鄉隆興村湖仔厝15鄰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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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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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投履歷,明天回覆你 鐵工、浪板師傅(電洽0919640040廖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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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10 嘉義縣中埔鄉  07.10 12:21更新 薪資面議
    今天投履歷,明天回覆你 鐵工半技工(電洽0919640040廖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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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10 嘉義縣中埔鄉  07.10 12:21更新 薪資面議
    今天投履歷,明天回覆你 鐵工學徒(電洽0919640040廖先生)
    (萬利鐵工廠)萬利熔接所
    2017.07.10 嘉義縣中埔鄉  07.10 12:21更新 薪資面議
    ✽已至最後一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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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心萬利鐵工廠 @@@廖姓男子(前科累累!)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共1筆 / 現在第1筆 友善列印|

    歷審裁判 相關法條 最高法院裁判
    【裁判字號】 102,上易,468
    【裁判日期】 1021105
    【裁判案由】 強制罪等
    【裁判全文】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判決    102年度上易字第468號
    上 訴 人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吳俊憲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犯強制罪案件,不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2 年
    度簡上字第91號中華民國102 年7 月10日第一審判決(聲請簡易
    判決處刑書案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101 年度偵字第5776
    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理 由
    一、公訴意旨
    廖志忠以施作鐵門、鐵窗工程維生,因不滿林建名「請其就
    施作鐵門工程估價在先,事後卻另找他人估價」,於民國10
    1 年6 月20日19時30分許,駕駛車號0000-00號自小客車,
    搭載其胞弟即廖志賢、其友人即被告吳俊憲,前至嘉義縣○
    ○鄉○○村00鄰○○○00○00號告訴人林建名住宅外面。嗣
    廖志忠、廖志賢、吳俊憲在未經告訴人林建名及其妻林芷玲
    之同意下,即無故擅自侵入上開住宅。雙方在屋內發生口角
    爭執後,廖志忠、廖志賢、吳俊憲竟共同基於強制之犯意聯
    絡,由廖志忠出手扯住林建名頸部、廖志賢出手拉住林建名??????????????????????????????????????????????????
    感謝您的留言,若有最新回覆將立即告知。 於 2017/7/31 下午 04:06:19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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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2019年2月14日 上午2:27

    🐷🐷🐷中埔鄉……胡仔霄¥餘帳¥……過的~小老婆🐷🐷🐖 訪客88 2019/02/12 01:07
    鈺進水電工程行的簡介
    鈺進水電工程行位於嘉義縣中埔鄉,分類屬於嘉義水電工程,鈺進水電工程行的地址:嘉義縣中埔鄉隆興村十字路130號1樓,負責人:魏春蘭,電話,資本額:2,200,000,統編:09074832




    鈺進水電工程行的地圖
    🤗🤗😎😎🙂🤗😇😘😗😇🤗🤗😇😇🤗😇🤗🤗🤗🤗😇😇🤔🤔🤔😇😇😇😇😇
    裁判字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05 年度 司促 字第 3724 號民事其他 [被引用 1 次]
    裁判日期: 105.05.04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裁判全文: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5年度司促字第3724號
    債 權 人 怡富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嘉明
    債 務 人 魏國輝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壹拾萬零伍佰元,及自民國一
      百零五年二月十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二十計算
      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整,否則應於本
      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陳述略以如附件事實欄所載。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附註:
    一、債權人、債務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勿
      庸另行聲請。
    三、支付命令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債務人,債務人對於債權
      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債權人、債務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
      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
      裁定更正錯誤。
    四、依據民事訴訟法第519條規定: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
      於異議範圍內失其效力,以債權人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
      訴或聲請調解。
      前項情形,督促程序費用,應作為訴訟費用或調解程序費用
      之一部。
    相關法條:
    民事訴訟法
    第519條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於異議範圍內
    失其效力,以債權人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
    前項情形,督促程序費用,應作為訴訟費用或調解程序費用之🐦🐦🐦🐦🐦🐲🐍🐲🐥🐤🐣🐤🐤
    Feb 14 2019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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